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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院通报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成都占全省总量33.42%!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30 19:43:53

4月30日,川渝两地法院及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共同召开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据了解,2014-2023年,四川法院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一审新收299753件。其中,成都的案件量远多于全省其他地区,占全省案件总量33.42%。会上还介绍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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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上,四川法院副院长吴涛通报了近十年来四川法院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基本情况。一是案件体量增长较快,地区分布不均衡。从2014-2023年,四川法院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一审新收299753件,审结296615件,结案率98.95%。案件体量除2018年、2019年、2020年略有下降外,其余年份呈上升趋势,至2023年达到峰值,同比增长22.6%。其中,成都的案件量远多于全省其他地区,占全省案件总量的33.42%,巴中、广元、阿坝、甘孜等地,年均不足1000件。二是当事人诉求复合化趋势凸显。诉讼请求超过两项的案件占50%以上,部分案件甚至超过十余项,主要涉及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履行、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待遇等问题,案情疑难复杂,案件审理难度增大,审理周期较长。三是新就业形态领域案件逐渐增多。新业态用工灵活、人员流动性大,管理模式差异大。近年来因新业态人员工作中遭受人身损害引发的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成倍增长,劳动者与平台企业、外包公司、劳务公司等之间法律关系的判断,已成为当前审判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四是对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维度更广。超龄劳动者、农民工、“三期”妇女的权益保护以及就业歧视问题备受关注。如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否应当购买社会保险的问题,农民工的劳动关系确认、追索劳动报酬以及工伤保险待遇问题,“三期”妇女权益保护和就业歧视的问题均成为审判工作的关注重点。

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和用人单位健康发展。四川法院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平衡保护、着力源头纾解、倾力能动司法,为推动劳动人事纠纷实质一体化解,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四川省法院坚持以“双向保护”促发展,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新生态。坚持以“守正创新”促作为,优化畅通多元解纷渠道。坚持以“共建共治”促联动,塑形劳动人事争议解纷全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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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负责人表示,四川法院将围绕“树优赋能、提质增效”工作主线,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审判质量、效率、效果一体推进,实质解纷与诉源治理同步发力,奋力推进四川劳动人事争议审判工作现代化。

 

(四川省法治宣传融媒体中心 杨睿 阳阳)

 

新闻链接

 

川渝两地典型案例

 

案例1. 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获得赔偿金

案例2. 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中未约定竞业限制事项如何处理,是否应视为竞业限制合同一并解除

案例3. 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是否合理需要审查哪些因素

案例4. 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劳动者离职原因,造成劳动者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是否应赔偿

案例5. 陪产护理假“缩水”,劳动者能否主张赔偿

案例6. 内部承包人招用的劳动者与企业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案例7. 用人单位不当利用业务外包规避法律责任的,是否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建立劳动关系

案例8. 劳动者滥用单方解除权未履行工作交接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9. 劳动者存在骚扰女同事的行为,用人单位能否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10. 可接触到企业具有核心竞争力保密资料的一般技术人员是否属于竞业限制人员

案例11. 股权激励收益是否属于劳动报酬应考量“股份”的来源、核算基础等因素综合认定

案例12.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休息期间的工作安排,用人单位能否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径行解除劳动关系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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