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某某,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你予以拘传!”
近期,犍为县法院成功在眉山市高铁站找到并控制被执行人,这是今年以来第11例执行悬赏后成功到案并被实际控制的被执行人。 2023年10月7日,犍为县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胡某某诉被告龚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并于2023年10月25日主持调解达成如下协议: 被告龚某某应支付原告胡某某借款本金332,200元以及从2023年8月1日起至本金付清时止按年利率14%计算的逾期利息,以上款项由被告龚某某从2023年11月起每月支付原告胡某某20,000元至本息付清时止,如果被告龚某某任意一期未履行,原告胡某某可就全部未付金额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调解协议生效后,被告龚某某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按期履行,2024年1月5日,原告胡某某向犍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龚某某也玩起了“消失”,案件一度进展困难,2024年2月,申请人胡某某向犍为法院申请执行悬赏。 在执行悬赏信息发布后,受到了社会群众广泛关注。10月16日上午10点,执行“110”指挥中心接到举报,举报人称被执行人龚某某将于16日晚17:50从眉山站出站,请求法院前往控制被执行人。接到举报信息后,接线干警迅速转办该案承办人,并成立专项行动小组。下午2时30分,专项小组一行4人出发。 路上,专项小组对行动方案进行了细化,确定人员分工,确保行动万无一失。16时,专项小组到达眉山市高铁站并向工作人员告知案件基本情况,请求协助执行,在高铁站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下,前序工作已准备就绪。 17时50分,高铁到达。行动小组在出站闸口等候,全神贯注观察出行人员,做到不漏、不错。不一会儿,被执行人龚某某出现,执行干警立刻上前向其出示证件,并将其带离站点,全程动作一气呵成。在高铁站工作人员的配合和带领下,犍为法院干警带着龚某某来到接待室,并耐心进行释法明理,但被执行人龚某某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执行干警遂决定将其拘传至犍为法院并对其实施司法拘留。 10月18日,被执行人龚某某迫于执行威慑,主动联系上执行干警,承诺立即支付2万元,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案件至此顺利推进。 下一步,犍为法院将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进一步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联动配合力度,加大追究拒执犯罪和查人找物的工作力度,优化执行悬赏制度,以强大的执行合力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坚决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