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叙永县法院执行法官的调解下,申请执行人某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成功执行完毕,共计105546元案款全额到位。
双方在诉讼中达成调解协议:某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在2024年8月30日前支付某实业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利息等共204000元。然而,协议签定后,该公司只支付了部分款项,尚余105546元未能如期履行,某实业有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职权冻结了某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账户被冻结后,该公司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鉴于公司日常运营及工人工资发放的迫切需求,提出以公司名下13辆车进行置换,希望法院解除基本账户的冻结。执行法官迅速开展调查,全面了解公司的基本运营状况,确认其具备还款能力。秉持柔性执法与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理念,执行法官解除了该公司基本账户的冻结,同时对其讲解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要求必须尽快还款。某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也承诺,将积极筹集资金,争取短期内清偿债务。在基本账户解除冻结后不到10日,该公司即全额偿还了105546元欠款,至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叙永县法院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高效办理涉企案件,既严格遵守了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实现案结事了,又积极营造稳定、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