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110吗?我看见刘某现在在店里,你们快来抓他。”
“好的,我们马上就来。”
11月4日,筠连县法院“执行110”干警收到被执行人下落的线索后,立马驱车前往宜宾市叙州区,对被执行人刘某实施拘传。
原来,2022年4月,刘某向李某借款2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借款到期后,刘某却未按约定偿还,李某多次催收未果,将刘某诉至筠连县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法官主持下,被执行人刘某与申请执行人李某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一开始,被执行人刘某尚能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但偿还部分案款后,被执行人刘某又玩起了“失踪”。
通过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110”干警迅速将被执行人刘某拘传至法院。
“也就差几千元钱了,该履行的始终要履行,这涉及一个人的诚信。如果你继续耍赖,我们将对你进行司法拘留!”一开始刘某态度强硬,当执行法官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面临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刘某慑于法律威严,现场履行完毕余下案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下一步,筠连县法院将进一步优化执行方法,提高执行效率,以“如我在执”的工作理念,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