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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就能买工作?小心“捷径”变陷阱!

来源: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作者:甯立 伍永杰 彭屏 发布时间:2024-11-14 10:43:43

11月13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以“安排工作”为由实施诈骗的刑事案件,邀请成都工业学院宜宾校区30余名大学师生旁听庭审,现场接受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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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20232月初,被告人尹某全以宜宾某知名大型国企招工为由,称能帮助办理肖某琴儿子进入该公司工作并成为正式职工,向其索要8万元“打点费”。20232月24日,被害人肖某琴将8万元转入被告人尹某全银行账户。尹某全收到钱后用于个人开销和赌博,根本没有帮助肖某琴儿子进国企上班。因未实际办理委托事项,肖某琴多次要求尹某全退还“打点费”,尹某全归还其2万元。后肖某琴以尹某全实施诈骗为由报警。2024年4月1日,被告人尹某全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退还肖某琴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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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尹某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被告人尹某全自首、退赔被害人损失、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当前就业压力大,一些不法分子编造所谓的‘小道消息’和‘内部人脉’,利用求职者‘病急乱投医’的心态实施犯罪行为。广大大学生在毕业找工作时,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通过正规渠道求职,切勿因走‘捷径’而陷入诈骗圈套,提升自我实力才是硬道理。一旦遭遇违法犯罪行为,应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庭审结束后,法官对旁听大学生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解答了大家提出的法律疑问。

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旁听案件庭审和法官以案释法,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受到了教育启迪,知道了怎样预防违法犯罪。今后的学习工作中,一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争做新时代好青年。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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