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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薅羊毛”翻车? 法院:这波操作有风险!

来源:富顺县人民法院 作者:郑叶梅 发布时间:2025-03-21 14:05:49

“仅退款”是近年来电商平台推出的一种售后服务模式,指消费者在交易纠纷(如商品质量问题、描述不符等)中,提前与商家协商一致,通过平台申请直接获得货款退还,无需将商品寄回商家。然而,现实生活中,却有部分消费者利用“仅退款”对商家“薅羊毛”。

 

案例回顾

刘某,一位某电商平台的普通买家,在一家店铺下单了一架价值2990元的航模飞机。可收到货后,他却不是很“满意”,于是在平台上申请退货退款。

商家收到退货包裹打开一看,发现收到的航模根本不是自家售出的,遂选择拒收。可刘某并未就此罢休,转而未经商家同意向平台申请“仅退款”。令人意外的是,这次退款居然成功了,而刘某后续也未将所购买的航模飞机退回给商家。

商家不仅损失了商品,还没拿到货款,面对这样的结果,简直是欲哭无泪。经多次线上协商无果后,商家一纸诉状将刘某告至法院,要求刘某支付货款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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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结果

案件受理后,富顺县法院板桥法庭承办法官主动联系被告了解情况,并对其释法说理,告知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规定了消费者通过网络购物,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权”,但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在购买货物不满意的情况下,买方有退货或退款的权利,但不得恶意选择“仅退款”。

在承办法官及调解员耐心释法析理下,刘某意识到自己“退货不真实”的行为有违诚信,并主动联系原告协商退款退货事宜。最终,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原告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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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敲黑板

“仅退款”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售后服务,消费者在享受“仅退款”政策便利的同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秉持诚信原则进行购物。如果滥用权利,恶意“仅退款”,在无合理理由或虚构理由的情况下,试图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品或退款,不仅可能需要赔偿商家因此遭受的损失以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还有可能触犯刑法中关于诈骗的条款。

 

实用Tips:

买家:“退货+退款”才是维权正确姿势,别让恶意“薅羊毛”变成被动“吃官司”!

商家:诚信经营是王道,别让“9块9包邮”变成“9块9被告”!(郑叶梅)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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