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终于在双方和解当天看到申请执行人笑了”

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作者:谢雅琴 王寒 发布时间:2025-05-27 09:56:16

1748310996794.png

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

让一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

一个发展中的公司面临无法承担的赔偿

情理法之间该如何协调

纳溪区法院的做法彰显了司法的温暖


近日,纳溪区法院成功执结赵某等五人申请执行四川某劳务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又保障了企业继续正常经营。


手写感谢信  

1748311031777.png

庞某系驾驶员,在受雇驾驶车辆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庞某的妻子、父母及孩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四川某劳务公司支付上述申请人关于庞某的工伤保险待遇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由四川某劳务公司支付其相关费用合计上百万元。裁决生效后,该劳务公司在支付了总费用的四分之三后,因公司经营困难未再继续履行。上述申请人遂向纳溪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庞某的妻子多次来到法院,表示想要尽快拿到剩余赔偿款,而劳务公司的老板虽愿意赔付,没有任何想要抵赖的意思,但也表示短时间内真的拿不出这么多钱。执行法官通过调查也发现,该公司账户的确没有可供执行的钱款。

“申请执行人担心拖久了会拿不到钱。按照其申请我们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执行法官说,但如果按照程序强制执行下去,只会两败俱伤,申请执行人最终所获赔偿十分有限,一旦征信受到影响,被执行人也会失去现有的经济来源,更加无力赔付。

为了帮助申请执行人尽快拿到赔偿,同时又要考虑被执行人的现实情况,执行法官花了大量的时间,想尽各种办法,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沟通协调。

首先,多次在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沟通,通过交流找到双方利益平衡点;其次,与前来谈判的员工代表,说明其中法律关系,希望他们可以想办法帮助公司解燃眉之急;尤其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法官更是反复沟通,强调说明申请执行人的各种难处,劝其换位思考。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做通双方思想工作。申请人一家表示理解企业经营困难,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员工代表也表示对企业经营前景有信心且对申请人一家表示同情,企业遂自发筹集剩余费用支付给申请人,双方和解并履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很不容易,被执行人也很讲诚信。”回想起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时的场景,纳溪区法院执行法官依然感慨万千“沟通了那么久,终于在双方和解当天看到申请执行人笑了。”

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既要维护权威,也要彰显温度。通过上述案件的执行,最大程度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解决了实际困难,也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