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6日是全国第11个“放鱼日”,资中县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重龙镇等到重龙镇文江场社区文江渡码头开展“保护渔业资源,共建生态沱江”增殖放流公益环保活动。
在环保监督员和群众的见证下,参加增殖放流活动人员将一盆盆活蹦乱跳的鱼苗分批次倒入沱江河,鱼儿顺着水流欢快地游入河中,为沱江流域增添了生机和活力。此次增殖放流活动科学有序放流草鱼、鲢鳙、鲫鱼、中华倒刺鲃等鱼种鱼苗25万尾。投放的鱼苗经过严格检验检疫,符合放流标准,可有效补充沱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有助于沱江流域水体净化以及水质改善,维护水域生态平衡。
同时,法院干警就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的目的、意义对现场群众进行讲解,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更是用司法力量保护生物多样性、重构生态平衡的庄严承诺。资中县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加强与各部门联动配合,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落实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生态环境司法修复举措,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刘军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