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万物皆有灵!鹿受伤迷路,被救助放归后它一步三回头!

来源:丹巴森林公安局 作者:格绒格西 发布时间:2020-03-13 13:42:34


小家伙回头再看看!.png

3月6日下午19时许,丹巴森林公安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革什扎镇布科村有一野生动物,好像是受伤了。”该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在布科村桥下约200米处,发现一只“迷途”的野生动物被困在河堤内。

3L0A6351.JPG

该只动物,野性不容“小觑”, 于是在周围群众的协助下,警民合力将野生动物成功解救,经辨认,这只野生动物是毛冠鹿,俗称:麂子,是我国三有保护动物,2005年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入易危物种! 

“护送小精灵”至雍忠岭自然保护区.JPG

听小编给大家科普一点小知识:

啥是三有保护动物?

☞是“保护有益的、有经济价值、有科研价值”的简称“三有”,人们固然是不能伤害它的。

民警将该只毛冠鹿带回丹巴县森林公安野生动物救助室内,经细微检查,发现这只毛冠鹿唇口略有些许小皮伤,民警进行了简单的治疗,并无大碍!

经过多方面的考虑,为让毛冠鹿尽早回归大自然,3月7日,民警驱车将其“护送”至离县城30公里以外的雍忠岭自然保护区,遂将放回林中!

有趣的是,民警将毛冠鹿放生后,它变得格外亲和,野性也收敛许多,跑几米,回头望一望民警,在跑几米,又回头望一望民警,最后小精灵才慢慢消失在树丛中!

近年来,丹巴县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力度,扩大了动物的栖息地面积,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像黑颈鹤,小熊猫、鹦鹉等曾经一度边临灭绝的珍贵动物,现在数量和种群也在逐步增多。

丹巴县森林公安局在此也特别致谢那些可爱的、善良的人,正因为您们对动物的爱心,才让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再次得到延续,对一切破坏生物生态多样性的行为我们必定违法必究,严惩不贷!(格绒格西 )     

 


责任编辑:刘华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