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严峻,防控工作容不得半点松懈,为做到“强预防、早发现、快处置”,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强化场所疫情防控攻坚,严厉查处各类涉疫违法行为。为维护东兴区疫情防控良好工作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始终保持对涉疫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9月2日,东兴区分局依法查处一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案件。
8月24日21:00,张某(女,52岁,东兴区人)乘坐高铁从成都返回内江,未按要求主动报备并落实居家隔离措施,8月25日返内后仍多次出入公共场所。在流调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询问时,故意隐瞒、编造虚假行程轨迹。
张某某因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其行为给东兴区防疫工作带来巨大风险隐患。张某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安机关现已依法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对张某某予以行政拘留七日。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非常时期,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配合疫情控制工作,这也是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要服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指示,主动报备,服从核查等措施。对于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从重从快,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