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丢包诈骗”、扒窃手机,逮你没商量!

来源:眉山天府公安分局 作者:符光宗 发布时间:2022-12-26 17:06:09

年终岁尾,不法分子抱着年前捞一把的心理活跃了起来。近日,眉山天府公安贵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手机被人偷了。民辅警火速出警,快侦快破,通过视频比对、线索追踪等方法,快速锁定犯罪嫌疑人。“我们分工好在银行附近等待对象,我负责在银行外面观察有没有人取钱,他在附近等我消息。”经犯罪嫌疑人叶某交待,他与朋友李某某相约在银行附近实施“丢包诈骗”,但一直未找到合适机会。

1672045608611.png

叶某在实施“丢包诈骗”无果后,在街上闲逛时,看见一女子手机在衣服侧边手揣包里,甚至露出一半来,便萌生了盗窃想法,遂一步步靠近女子,将其手机盗窃,并于得手后将手机以低价卖于他人。

1672045626195.jpg 

目前,犯罪嫌疑人叶某已被该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丢包诈骗”小知识

“丢包诈骗”又称“抛物行骗”、“拾物平分”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犯罪分子相互掩护、配合预设骗局,假装丢失钱包或贵重物品,利用受害者贪“小便宜”的心理,以“见者平分”为诱饵,迫使受害人拿出现金、银行卡等。

制造意外收获

诈骗者故意在受害者旁丢包或钱财,这时诈骗者的同伙,也就是“托”,捡起钱包佯装与你分钱,或者受害者捡起包,“托”欲与你平分,看见厚厚的钞票,只要你一动心,跟着对方到偏僻处分钱时,就落入圈套了。

失主折回出现

失主折回,称自已掉了钱,一口咬定是你们捡了,或称钱包里的钱少了部分,要求查看身上财物或拿出银行卡到附近的银行柜员机查询,这些都是骗子的套路。

趁机掉包盗钱财

诈骗者会以种种方式要求交出现金、手机、银行卡及密码查看等方式以此证明没有捡钱,所谓的“托”会极力配合,从而诱导受害者也交出,然后趁机将受害者的身上钱财、银行卡等掉包盗走,随后,溜之大吉。

天上不会掉馅饼,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勿贪小便宜,一旦被骗及时拨打110报警。

(符光宗)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