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凌晨,喜德县公安局红莫派出所民警在李子乡博中村夜巡时当场抓获正在非法捕捉野生动物石蛙的犯罪嫌疑人罗某、沙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罗某和沙某两人从2022年4月以来多次在喜德县红莫镇桃源村、阿尼村、李子乡博中村等地非法捕捉国家保护动物石蛙,后以每斤40元至45元等不同价格贩卖给犯罪嫌疑人陈某,共获取贩卖石蛙资金16000余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5月7日,喜德县公安局两河口派出所民警在且拖乡博洛村阿育某某家中卧室内发现疑似二级保护动物白腹锦鸡的羽毛3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人有责!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猎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属违法行为。请广大群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抵制非法狩猎、收购、出售行为,若发现相关线索,请积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