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调解理论水平,促使调解依法依规开展,维护辖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仁寿县方家司法所组织全镇人民调解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
培训会上,司法所工作人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中的总则、调委会的设立、调解员的产生、调解程序和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进行了深刻地解读,特别是对调解成功产生的现实意义进行了重要讲述。
会上,还就第四季度矛盾纠纷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分析了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为下一步人民调解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培训会结束后,调解员都认为,本次培训会意义重大,进一步规范了调解的程序,也对平常调解中个别“和稀泥”现象进行了很好地教育。 (黄兴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