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叙州区人民法院与屏山县人民法院以“纽扣法庭”机制为依托,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助推跨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实质化运行。
实地调研,共商自然历史文化遗迹新举措
两院干警到龙华镇八仙山开展了历史文化遗迹调研,这里有世界第一立佛——八仙山大佛,有始建于乾隆年间的丹霞洞石窟群,有清道光年间刻凿的丹霞摩崖造像及石刻。针对目前政府正在对八仙山进行旅游开发,两院干警在调研后达成一致保护意见:1.在开发过程中保护好历史遗迹,绝不能对立佛及石窟群造成损坏;2.作为4A景区向游客开放的过程中要做好人流量实时监控,不能超过生态环境承载能力;3.加大对当地群众及外地游客环境资源保护的法治宣传力度,既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要保护好生态环境资源。
普法宣传,共筑生态环境保护新理念
两院干警在龙华镇群众和游客比较集中的凉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向游客及当地群众宣讲典型案例、发放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手册,倡导群众以实际行动保护好生态环境,共同筑牢当地群众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新理念。
交流学习,共绘生态环境保护新画卷
两院干警在龙华法庭召开“纽扣法庭”实质化运行交流会。会上,叙州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严春燕和龙华法庭庭长周霞分别通报了两院近年来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情况。严庭长介绍了叙州区人民法院在全市设立首个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基地和发布全市首份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的情况,周庭长介绍了屏山县人民法院“牵牛花”品牌创建情况。两院干警就如何运用司法力量助推问题企业合规化改革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并就如何开展跨流域、跨区域恢复性司法及如何将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判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有机结合达成了共识。
同饮一江水,共护生态美。下一步,叙州区人民法院与屏山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依托“纽扣法庭”的工作机制,强化两地法院协作机制,在协作的广度和深度方面作进一步探索,将跨流域协作、跨区域协作机制落地落实,共同扣牢生态环境保护的“纽扣”,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注入新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