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未”你而来 东坡区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来源:东坡区检察院 作者:钟书曼 发布时间:2024-11-06 17:29:59

为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预防犯罪,助力依法治校、平安校园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11月5日,东坡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何丹走进苏辙中学,为百余名学生代表带去了一堂有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法治课。

1730885449490.jpg

课堂上,何丹以“‘未’你而来 用法律守护青春芳华”为主题,从一组数据、一个案例和刑事责任年龄入手,启发同学们思考法律与自身的关系。

同时,结合案件办理和相关社会热点问题,围绕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三个方面,以案释法、以事明理,帮助同学们充分认识到违法犯罪带来的严重后果,学会树立循法而行、循法而进的法治思维,教育和引导他们要知法学法,不做“无畏的莽夫”;要尊法守法,不做“冲动的魔鬼”;要依法用法,不做“沉默的羔羊”。

“个人信息如何保护”“遇到同学欺凌时怎么办”“面对不法侵害有哪些自救和求救的方法”听案例时的鸦雀无声、互动问答时的热情高涨,课堂在阵阵掌声中走向尾声……

未来,东坡区检察院将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开展,持续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