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民 监 督 员 一 条 反 映
2020年8月,在四川省井研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通报会上,人民监督员反映,都江堰井研灌区石马分干渠(井研县周坡镇大河村段)与都江堰黑龙滩灌区南干渠(仁寿县曹家镇井沟村七组段)的接口处有粪水排入。
南干渠、石马分干渠是井研县大佛湖的上游,其生态环境事关井研县40余万人民的饮用水安全。
公 益 诉 讼 跨 区 域 协 作
井研县检察院立即与仁寿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联系,两地检察人员深入现场调查取证,发现四川富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养殖生猪过程中有粪水流入南干渠,造成近1000米河道被污染,粪水经南干渠排入石马分干渠后流入大佛湖。
经环境监测站检测,粪水对南干渠的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等水质指标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
两地检察机关就水源地生态环境长效治理进行会商并达成共识,由仁寿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对四川富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行为进行处理并限期治理。 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向富豚公司发出环境监察通知书,要求富豚公司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立即对受污染河道进行清理,消除环境影响;处理储液池内的粪水,降低水位,避免污染再次发生;同时要求曹家镇政府安排人员密切关注南干渠受污染整治情况。
进 行 实 地 跟 踪 回 访
2020年11月25日,两地检察机关干警、人民监督员在曹家镇政府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跟踪回访,发现河道内的淤泥、污水已清理干净,富豚公司储液池正在进行改造,南干渠污染情况基本得到处理。
探 索 建 立 协 作 机 制
当天,两地检察机关与曹家镇政府召开座谈会。
要求曹家镇政府持续关注富豚公司储液池改造情况,避免再次发生粪水溢出、渗漏污染南干渠。 探索建立对跨境河流、水渠等进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
为推动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长效治理,
井研县检察院
将邀请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
参与不定期巡查,
通过社会监督、精准监督
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屏障,
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