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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 | 公开听证,彰显司法温度

来源:沐川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何霞 刘曦予 发布时间:2021-08-16 09:37:47

听证会结束后,当事人现场表态时说道:“非常感谢检察院召开这次听证会,我一定吸取教训,以后绝不会再犯了,我作为沐川的一份子,也有责任保护我们沐川的生态环境,回去也要告诉村民,不能非法捕鱼......”

这是发生在沐川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公开听证会上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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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

为深化检务公开,增加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透明度,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8月12日,沐川县人民检察院就吴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朱勇主持,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人员参加。

案件

经查明,2021年3月17日,吴某某在沐川县永福镇永兴村2组地界的河道内,于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共计33条。经认定,吴某某非法捕捞行为造成了水生生物生长发育受阻和繁育终止的损害。鉴于当事人认罪悔过态度诚恳,愿意支付生态修复费用,购买鱼苗增殖放流,县检察院与吴某某签订了诉前和解协议,拟对其公益诉讼案作终结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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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

听证会上,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案件办理情况及认定的案件事实和证据,阐明了拟对该案作终结审查的理由和依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围绕当事人吴某某采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危害及后果发表专业意见。听证员从检察机关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出发,阐述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表示诉讼不是目的,公益才是目的,检察机关通过办案,构建司法+生态修复的办案模式,参与社会治理,社会效果很好。

最后,当事人当场认罪认罚并承诺将主动履行生态修复责任。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终结吴某某民事公益诉讼案的审查。整个听证过程有条不紊,秩序井然,各位听证员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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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力量

近年来,该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应听证尽听证”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扎实推进检察听证工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今后,该院将从服务沐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出发,推动检察听证活动常态化,不断拓宽听证范围,以检察听证提高案件办理质效,为法治沐川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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