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调研仁寿县社区矫正工作

来源:仁寿检察院 作者:魏天一 发布时间:2021-09-12 11:49:04

9月10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工作联合调研组一行实地前往仁寿县调研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杰,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孔祥贵,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市县检察院、司法局及县人大、政协有关负责人参加调研。

1631418743(1).jpg

在仁寿县普宁司法所,调研组现场听取了普宁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汇报,随机查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随后,调研组前往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实地调研,查看了社区矫正阵地建设情况,调查了解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座谈会上,市县检察院、司法局有关负责人汇报了法律监督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县人大、县政协有关负责人就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调研组一行对眉山市、仁寿县社区矫正工作表示充分肯定。针对下一步工作,吕杰副检察长指出,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衔接配合,强化对下指导,检察机关要将社区矫正作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要职责和举措。二是强化工作力度,提升检察监督能效,研究拓展新机制新办法,在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上下足功夫,深化法律监督,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达到双赢多赢共赢局面。三是注重协调配合,创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继续探索完善、研究解决社区矫正监管中新问题新矛盾,构建信息沟通、通报、服务社会大局等机制,坚持守正创新,着力建设跨区域监督管理协作机制。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配套改革,要主动思考谋划,牢牢把握改革方向,做好检司两家信息互联先行先试。

孔祥贵副厅长指出,一是要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指导督导作用,深刻把握各成员单位职能定位,切实履行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职责。二是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好《社区矫正法》,统筹做好机构、人员设置配备,打造专业化规范化社区矫正队伍。三是加强与检察机关协作,自觉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完善检司两家协调沟通机制,实现社区矫正工作新跨越新提升。

(魏天一)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