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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警长+检察长”有力守护绿水青山

来源:康定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丁真四郎 发布时间:2021-09-23 20: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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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好“河长+警长+检察长”作用,全力维护河流生态环境,切实保障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按照全国、省、州工作安排部署,康定市人民检察院“三举措”开展非法采砂和河道弃渣专项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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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通过会签文件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自省州全面推行“河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以来,该院检察长高度重视,主动与康定市河长办沟通联系,及时召开了工作协商会,联合签署了《关于开展全市非法采砂和河道弃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印发至全市各镇(乡)和相关部门,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方案》就线索移送、联合执法、专项整治、信息共享等建立了工作机制,确保河流管理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合力打击河道、沿河土地范围内非法采砂以及河道内弃渣行为,强化长江生态环境整治力度。

二是构建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交流工具的灵活、快捷、互动性强等优势,通过建立微信工作联络群,积极在群里部署工作、汇报工作进展、分享工作动态,不断加强与水利、住建、国土、林业、环保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有效解决前期信息沟通不畅引起的工作滞后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执行力,同时也增进了与部门间的良性协作。

三是加大巡河力度发现案件线索。检察长不定期带队对负责河道进行巡查,全面掌握河湖管理现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和督促。要求公益诉讼部门在日常工作开展中,加大对重点河道、重点水域的巡查频次,对非法采砂和河道弃渣易发段进行重点巡查,对符合立案线索的及时固定证据,并呼吁周边群众积极反映和举报破坏河流生态环境行为,切实保障市域内河流生态安全。

下一步,院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摸排涉河道安全公益诉讼线索,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争取办理一批典型案例,扩大社会影响力,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河流管理保护,共同守护好碧水青山。(丁真四郎)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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