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州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县委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不断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县委组织统一部署要求,近日,白玉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党支部组织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并开展了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会前,在院机关党支部委员会的统筹部署下,全体党员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州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县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全会文件和辅导材料,同时结合思想和工作普遍开展了谈心谈话,为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奠定了坚实基础。院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带头交流学习体会,查找问题不足,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为开好此次组织生活会起到了表率作用。
组织生活会上,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报告了2021年党支部工作,通报了党支部委员会查摆的问题。与会党员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畅谈学习体会和差距不足,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力量、共同提高的目的,使全体党员经受了一次深刻的党性锻炼和思想洗礼。
随后,全体党员本着对党忠诚、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在前期认真排查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认真填写了党员民主测评表,为下一步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
最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扎西邓珠就做好下步党建工作要求:一是全体党员干警要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确保举旗定向不迷航;二是要继续深入党建+N的工作模式,着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坚决把“能动检察”落到实处;三是积极调动支部“头雁”作用,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持续转变司法理念,增强深层次监督、精准监督、群众工作、参与社会治理能力;四是针对个人不足,强化问题整改,积极锻造历练一支精气神十足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