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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公检法干警同堂培训,听法学教授解读刑事司法政策

来源:乐山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吴锋波 发布时间:2022-03-28 14:39:39

近日,由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牵头主办的乐山市“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解读”专题讲座顺利开班,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鹏飞主持开班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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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期同堂培训邀请了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省司法制度改革研究基地主任韩旭到场授课,培训主会场设在市院、11个基层检察院设分会场,乐山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300余名办案干警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聆听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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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韩旭教授就刑事司法领域大家高度关注的“少捕慎诉慎押”作专题辅导,从“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改革提出的背景、面临的障碍、落实的路径、配套措施的完善、改革的情况等五个方面全方位解读了该项刑事司法政策,对司法机关精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提供了良策,为参训干警们呈现了一堂精彩的司法理论课、业务培训课、办案指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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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飞检察长要求参训干警要结合办案实际、司法实践认真消化所学所悟,各办案单位、办案部门以及各业务条线,要就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乐山精准落地。

整个讲座内容详实、举例充分,可谓是干货满满,大家纷纷表示受益良多,对“少捕慎诉慎押”政策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乐山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昌举

“少捕慎诉慎押”从刑事司法理念上升到刑事司法政策,是适应刑事犯罪结构重大变化,融合推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作为一项系统推进的工程,需要公检法司等部门协同更新理念,共同为该项政策的落地出策出力,相信此次韩教授对公检法的同堂培训,必然为乐山公检法司形成“少捕慎诉慎押”共识,着力推进“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在乐山的落实落地打下深厚的根础。

乐山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柳艳梅

“少捕慎诉慎捕”刑事司法政策是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原则的充分体现。韩旭教授的讲授对我启发很大,让我对破解当前自身工作所面临的一些困境,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有了更深的思考。今后我们会在进一步加快未检理念的转化,积极构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完善配套制度,严格落实未检特别程序等方面见真章,求实效,把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失足未成年人相结合,更好地帮助失足少年重启崭新人生。

乐山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辛志伟

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捕、诉环节中的具体落实,实践中应该尽量减少羁押、慎重提起公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充分适用相对不起诉,发挥审查起诉的审前把关作用;加强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及时变更、撤销不必要的羁押。同时应该强化能动履职,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公开听证等结合起来,实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同步提升。

乐山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盛琛辉

“少捕慎诉慎押”是党和国家在新时代背景下提出的一项重要刑事司法政策,司法人员需要摒弃“构罪即捕”“有罪必诉”“一押到底”的传统理念,减少对逮捕措施的依赖,树立更高层次的人权保障理念。韩旭教授的授课内容针对性强,在深入分析当前落实该项工作所面临的诸多障碍的同时,给我们提供了相应的解决路径和建议,具有可操作性,让人受益匪浅。

乐山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李红

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在有关文件中就明确提出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这项政策在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加强犯罪治理、促进社会和谐和节约司法资源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经济犯罪案件中轻刑案件占比大,嫌疑人不具人身危险性,大多具有偶犯、初犯情节,部分嫌疑人还是民企经营者,涉案企业有适用合规不起诉的可能,对其不予羁押不致产生社会危险,在这类案件办理中准确适用少捕慎押慎诉司法政策就格外重要,我们必须要更新理念,积极作为,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司法办案的高更期待。

马边彝族自治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槐勤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刑事诉讼各环节,需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落实。韩旭教授提到作为一线办案人员,首先应当更新理念才能更好的贯彻落实该政策。因此,作为一名员额检察官,在今后工作中必须更新理念,从严把握逮捕条件,要持续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实现动态考察,在案件进入每一个诉讼环节时都应当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以实现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扎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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