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的要求,积极推动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近日,仁寿县检察院就张某某故意伤害不起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本次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律师、案件侦查人员参加。
据了解,案件办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表示认罪认罚,并在检察官的主持下达成和解。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执法理念,承办检察官结合案情和社情,认为张某花有自首情节,已赔偿被害人,取得原谅,犯罪情节轻微,且二人系邻居,从轻处罚,有助于社会关系修复,该院拟对张某花作对不起诉处理。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受邀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在听取承办检察官、侦查人员、律师各方意见后,结合自身对案件的认识发表了评议意见。听证结束后,检察官及时制作文书并于当日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进行送达。
据悉,检察公开听证是仁寿县人民检察院接受监督、全面深化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察的重要举措,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彰显了司法公信力。
(李伟 唐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