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救助既是对遭受犯罪侵害一方因无法获得及时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生活的救助,又是一定程度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种有效方式。近日,雅江县检察院对一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开展了国家司法救助,让被害人家属感受到了司法温度、检察关怀。
被害一方家庭,之前的生活来源和支出主要都是靠被害人的工资收入支撑,然而不幸骤然发生,2月的一天,被害人因故被他人戳刺,不幸死亡。失去了一家人的经济支柱,家中又有老人年老多病,家庭一时陷入困境。了解到相关情况,该院检察长达瓦志玛当即要求第三检察部进一步了解案情,依法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经走访调查核实,查明:申请求助人得某,系被害人的母亲,现年已77岁,年事已高,如今因儿子的不幸离世,生活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该院决定依法给予司法救助,对申请人得某发放司法救助金伍仟元。同时,结合最高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同县妇联沟通协调,落实多元帮扶措施,在司法救助的同时进行心理疏导和法律宣传。
4月15日,该院联合县妇联对被救助人得某进行了司法救助金发放,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达瓦志玛亲自将救助金交到被救助人得某手中,同时希望得某及家人要相信国家法律,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被救助人深受感动,对检察机关关心群众疾苦,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行为深表感谢。
案件的办理,使参与人员感受到了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的司法为民情怀。县妇联同志表示:期望今后更多的协作配合,参与到检察机关专项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进一步深化妇女权益保护,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杜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