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彰显司法温情

来源:丹巴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益西桑迫 发布时间:2022-06-02 19:39:1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近日,丹巴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叶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进行公开听证,会议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被害单位负责人、侦查机关办案人员等参加会议,并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意见。

犯罪嫌疑人叶某某于2021年6月期间,伙同降某某实施盗窃,涉案金额3万余元,叶某某系初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对被害单位进行赔偿,真诚悔罪,且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1654170508114.jpg

听证会上,丹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况正文对案件事实、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法律依据、理由、处理的意见及“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进行了充分详实的阐述。听证员们针对犯罪嫌疑人叶某某是否有社会危险性、是否有继续羁押必要发表了意见,各参与听证会人员均同意我院拟作出的处理决定。

目前,丹巴县人民检察院已向公安机关提出对犯罪嫌疑人叶某某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公安机关已采纳。

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听证会,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进来,既有助于增强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又有利于降低羁押率,修复因犯罪损害的社会关系。

下一步丹巴县人民检察院将结合高检院质量建设年工作决策部署,以“0345”内控机制为抓手,充分发挥检察能动性,努力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地落实。

(益西桑迫)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