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基层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7月14日下午,沐川县基层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县检察院召开。会议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效进行阶段性总结,并对下一步着力方向和具体措施进行安排部署。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务副县长王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芳玉,县政法各部门分管负责人,各乡镇巡回检察站总联络员,县检察院各巡回检察组成员参加会议。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邹卫东主持会议。
会上,沐溪镇、底堡乡、黄丹镇和县检察院第三巡回检察组分别围绕基层巡回检察站规范化建设、矛盾纠纷化解、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报送、案件办理作经验交流。
李芳玉从组建工作专班、设立巡回检察站、为基层社会治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三方面通报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从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办理涉民生及公益诉讼类案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就近为群众提供法治服务、参与矛盾纠纷会商调解等方面总结了试点工作成绩,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 王勇充分肯定了试点工作前期取得的成绩,同时为抓好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要提高站位,增强做好试点工作的政治责任 基层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坚定不移把工作推进当作践行使命的具体行为来抓,保障试点工作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贡献质效。 要压实责任,确保各项试点工作的措施落实 基层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已经纳入我县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县委政法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县检察院履行直接责任、县级各部门主动配合、各乡镇履行主体责任,让基层巡回检察融入网格化管理和综治大格局,形成“网格+巡回”“综治+检察”等工作模式,助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 要总结提炼,努力打造基层治理的典型范式 县检察院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对试点工作的相关数据进行详尽的分析研判,竭尽全力挖掘、提炼对基层社会治理有相当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形成可推广复制的经验,真正成为先进的基层治理典型。 王勇强调,要抓住并用好东西部协作机遇,对口帮扶我县的浙江省诸暨市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要将基层巡回检察试点工作与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相结合,树造“枫桥经验”沐川化的典型。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携手努力,将沐川县基层巡回检察工作打造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优秀示范,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社会治理手段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沐川力量。 据了解,沐川县基层巡回检察试点工作自去年启动以来,组织开展巡回检察50余次,办理涉民生及社会治理类案件129件,帮助农民工追讨劳务报酬8万余元。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件,促进收回耕地占用税2260万元,就近为群众提供法治服务40余次,参与矛盾纠纷会商、调解20余次,化解疑难纠纷3件,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成效初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