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四川省委等18部门决定命名在2021-2022年度四川省青年文明号创建周期中符合创建条件且表现突出的集体为“2021-2022年度四川省青年文明号”。
其中“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综合宣传处”、“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未蓝’工作团队”被命名为“2021-2022年度四川省青年文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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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共青团四川省委等18部门决定命名在2021-2022年度四川省青年文明号创建周期中符合创建条件且表现突出的集体为“2021-2022年度四川省青年文明号”。
其中“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综合宣传处”、“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未蓝’工作团队”被命名为“2021-2022年度四川省青年文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