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检察机关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要求,着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白玉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加大食品安全预防、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本次检查工作范围为白玉县建设镇河东、绒盖乡,重点检查食品销售商铺是否具备相关证照、是否存在销售过期食品、是否存在经营场所卫生条件不达标等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经过初步调查,发现共计10余家商铺存在无相关证照、相关证照已过时效、销售过期食品、销售“三无产品”等违规情况,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
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检察干警对经营者进行了释法说理,建议其规范开展经营活动,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整改。同时,我院公益诉讼部门将有针对性地启动立案程序,向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责任主体及时监督履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为民办实事,永远在路上。今后,白玉检察公益诉讼部门将继续从群众最需要的问题入手、从群众最关切的问题抓起,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群众身边的食品领域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