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售卖的种子、农药是从哪里进货的?质量是否合格?卖出的种子有没有建立台账?有没有销售过期的农药、种子?”美姑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干警仔细查看农资店在售的农药、种子,并对农资经营者作出以上提问。 农资产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粮食安全。美姑地处高山,农业生产条件差,粮食产量低,如果不小心买到假种子,农民的辛勤付出将颗粒无收。为提升种子、农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严格把好农产品每一道防线,美姑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农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 履职调查保障农业生产。美姑县人民检察院深入美姑县十余个乡镇了解农资市场生产经营情况,走访中,发现普遍存在未进行主体登记、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未依法严格落实农药采购查验、进销台账制度、销售过期农药、种子、未向购种者出具购种凭证、部分农资经营店还存在违规销售限制使用农药的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检察干警当场向经营者建议下架过期农药、种子,并及时拍照取证,结合相关典型案例,宣讲《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知识,引导经营者提高法律意识,依法诚信经营。 公开听证凝聚保护合力。为增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透明度,实现案件效果的双赢多赢共赢,就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2023年5月10日,美姑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农资安全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参与此次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的基本情况、危害后果、争议焦点、调查收集的相关证据、涉及的法律法规向参会人员进行了充分介绍。行政机关就农资市场违规经营行为是否有监管职责、如何履职整改展开讨论。行政机关代表达成共识:农资市场违规经营的行为将影响粮食安全,并表示会积极履职,引导农资经营者守法合规经营。同时,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和行政机关面对面解决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公开接受监督的工作方式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美姑县人民检察院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为促进农业经营增效打下坚实的基础。 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听证会后,美姑县人民检察院根据规定及听证结果,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农资市场违规经营的行为及时履职,确保农药、种子质量安全,切实保障春耕期间农业生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下一步,美姑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关注粮食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护航民生民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