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虫夏草被誉为雪域高原的“软黄金”,采挖虫草一直是藏区农牧民增收致富的主要渠道,而采挖行为必然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为了常态化保护海子山湿地公园,进一步做好虫草采挖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预防虫草采挖期间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虫草采挖环境。近日,巴塘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理塘县人民检察院深入森根龙虫草采挖点以悬挂横幅、集中宣讲、上门宣讲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普法宣讲,让法律深入人心。活动中,检察官用俗易懂的方言,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结合典型案例,重点宣传了《民法典》、《环境保护法》、《刑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川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并针对虫草采挖期间可能遇到的具体问题,详细讲解买卖合同、侵权责任、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采挖后的生态恢复及湿地保护措施等内容。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在群众中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普法+党建”,让群众更和睦。坚持以党建为引领,聚焦民生实事小切口,督导检查虫草采挖期临时小卖部、菜摊等地食品安全、卫生清洁,扩大群众受益面。并以案释法要求商户要诚信交易,严禁出售腐烂肉品、蔬菜或过期食品,自觉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共建“稳定、团结、和睦”的虫草采挖秩序。
整个宣讲过程中,宣传人员还不断提醒大家在采挖虫草期间要爱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不准乱砍乱伐、不准捕食野生动物、不准防火纵火,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并强调虫草采挖关系广大牧民的收入,但不可盲目地追求既得利益,要保护好自身安全,要考虑生态环境的可修复性,保护好我们的虫草山。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覆盖群众200余人,涵盖法律法规种类较多、宣传内容全、形式新,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