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隆昌市“多向发力”强化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监管

来源:隆昌市市场监管局 作者:王丹文妮 周 莉 发布时间:2023-02-28 20:10:46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农村群体性聚餐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压紧压实“两个责任”。2月24日,结合“作风能力专项提升”行动和“春雷行动2023”隆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古湖街道办事处举行了农村群体性聚餐培训,辖区内30余名流动厨师、15名村干部参加。

培训.png

会议组织学习了《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指出了目前农村“坝坝宴”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风险隐患。对辖区内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对食品安全风险防范相关知识进行了再培训,聚焦“三严格一宣传”,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严格做好从业人员管理,推动制作团队人员相对固定,加强聚餐制作团队建设,督促从业人员办理有效合法健康证明,加强相关人员流行性传染病排查。

严格落实村社报备制度,要求流动厨师定期到村委会、社区做好备案,督促聚餐举办者及时报备宴席时间、人数、菜单等,签订承诺书,。

严格压实“第一责任人”制度,要求流动厨师严把食品安全关,规范食品原料采购流程,严控制作过程食品卫生安全,落实现场检查制度,确保诚信经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宣传普及相关制度及食品安全知识,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管理要求,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筑牢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王丹文妮 周 莉)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