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川泸州:创意“七上”行动 助力氛围营造

来源:泸州公安交警 作者:刘晓燕 发布时间:2024-11-16 06:52:24

“铁拳治违”行动以来,泸州公安交警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宗旨,以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守护群众平安出行为目标,以交通安全宣传上农村电子劝导员喇叭、上电梯广告、上影院映前广告、上电视开机画面、上公交、上红白事、上名人效应“七上”行动为抓手,大力营造宣传氛围,时刻开展警示提示,着力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

公交车 流动传递安全

image.png

交警部门利用公交车人流量大及车载LED屏醒目、车载电视受众面广等特点,积极投放交通安全宣传标语,上载交通安全公益视频,大力宣传秋冬季出行、乘坐公交车注意事项、一盔一带等安全常识,对广大群众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上电梯 影音提示安全

image.png

交警部门充分结合“进小区”宣教工作,主动协调辖区天誉珑城、龙城1号、溪山宸院、龙湖1号、江语长滩揽胜、江语长滩阅府、尚西国际、阳光永宁府、盛世华都等小区,将交通安全宣传视频投放到小区电梯广告中,将宣传海报或展板悬挂于电梯内,对小区居民进行“上上下下”、“切切实实”的安全宣教和出行提示,提高群众安全防护意识。

进影院 沉浸体验安全

image.png

交警部门瞄准电影院身临其境、体验感强等特点,将公益视频和典型违法、事故案例曝光警示教育片等投放于金逸影院、横店影院及太平洋院线等映前广告时段,用近期身边真实案例震撼群众心灵,让群众充分体验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从而达到警示教育的目标。

此外,交警部门还利用农村电子劝导员喇叭开展实时播报、农村红白事开展宣教等,并进一步推进上电视开机画面、上名人效应等工作,营造出浓厚的宣传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障群众交通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