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浩带队到天全县法院专题调研破产审判工作,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县检察院、经科局、信访局、人社局、住建局、自规局、财政局相关负责同志及破产管理人代表参加座谈。
会上,天全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卫春汇报了2020年以来破产审判工作整体开展情况、特色亮点,取得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县法院在“僵尸企业”出清、深化府院联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杨浩副主任认为,天全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担当作为,在深化破产审判效能,服务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他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发展大局。破产审判不仅是个案处理,要认识到其在服务“六稳”“六保”、维护区域经济金融安全、促进产业升级中的重要意义,将案件审理融入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民生保障、社会稳定,履行好服务发展的司法职责。
要深化府院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常态化运行“府院联动”机制,继续发挥司法职能,深化与发改、财政、税务、人社、市场监管、自规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在企业风险预警、职工安置、信用修复、税费协调、资产盘活、引入投资人等关键环节形成合力,破解“单打独斗”问题,提升工作效能。
要压紧压实责任,强化风险防控。破产企业涉及债权人利益、职工权益等众多利益主体,法律关系复杂,审判部门应认真分析,提前预判,精准识别风险,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要强化自身建设,提升破产审判绩效。人民法院应在有限的审判资源中组织精兵强将,以老带新,充分运用“执破融合”机制,整合审判资源,形成混合审判机制,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