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民间借贷起纠纷 法院判决讲公正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 作者:袁凯 蒲杨 发布时间:2024-06-11 21:22:40


原告唐某在散步时,遇到了被告蒋某,两人认识后一直有交往,被告蒋某多次向原告唐某以各种理由借钱,金额高达35.3万,长期拒不还钱,现原告唐某起诉至法院。

收案后承办法官用各种方法联系被告蒋某,但其不接电话,邮件也被退回,本案依法缺席开庭审理,本院依法判决被告蒋某与十五日内归还唐某35.3万元,庭审后,承办法官也耐心向原告做法律讲解,借出大额现金这种事情,多和家人沟通,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法官提醒:“民间借贷有风险,诚信是根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信,恪守承诺”。借贷双方应诚信履约,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力、履行义务,避免产生纠纷,从而加大双方时间、精力、金钱成本。 袁凯 蒲杨)

 


责任编辑:王思婷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