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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人民陪审员的“进阶之路”

来源:泸县人民法院 作者:冯丽 发布时间:2024-10-23 11:12:44

走上法庭,他们跟法官一样,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走出法庭,他们在群众和法院之间,搭起沟通的桥梁。他们肩负着捍卫司法公正、传播法律知识、践行司法为民的神圣职责,他们是人民群众在法院的“耳朵”和“眼睛”,虽然来自各行各业,但却有着共同的身份——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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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岁的李敏曾在泸县李子村小学任教,后跨行进入泸县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在得知泸县人民法院要增补一批人民陪审员时,她便积极报名提交相关材料,后经随机抽选成为了候选人,加入了泸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队伍。她不是法律专业“科班出身”,但她深知法律法规是正确履行人民陪审员作用的底层逻辑,她主动学习、深入调解、积极创新,把满腔热情倾注到人民陪审员工作及纠纷调解工作中去,迅速成为人民陪审员队伍中的得力干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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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学习实现智能双增

“磨刀不误砍柴工”“打铁还需自身硬”,那时,刚扎进新行业的李敏把学习法律法规当做第一要务,恶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知识,每年积极参加县法院、县司法局开展的业务知识培训,同时,经常走进法院主动向法官学习,探讨案情,不断丰富内涵、提升能力。她深知:“越是重大疑难杂症,越是能快速提升辨明案件事实的能力和技巧。”李敏在一次次实践中将吸收到的法律知识学以致用。

2024年1月,李敏在参与原告刘某与被告谢某、泸州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利用自己积累的社会经验,通过“背靠背”谈话,一方面认真了解原告方受伤情况及诉讼请求,一方面积极与被告方合理沟通,在熟悉案件情况后,将法言法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当事人传达,最终促成了双方矛盾的成功调解。

用心调解彰显为民情怀

“昔日感情不能磨灭,我们还是要往好的方向去想……”2024年2月,李敏在庭审结束后与当事人说道。在每次庭审结束后,李敏总是不着急离开,老是想着多与当事人沟通交流一会儿,努力化解当事人心中的积怨情绪。

原告与被告二人本是情投意合、相见恨晚的恋人,在多次接触后建立了深厚情谊,事事相互扶持。被告因经营周转需要,从2020年5月起陆续向原告累计借款30余次,共计50余万元。原告为支持被告发展经营不仅出借了自己的积蓄,还以本人名义借资后再出借给被告。二人于2021年3月决裂,分道扬镳。

原告为偿还向他人的借债,身兼数职、苦不堪言,然而她数次催告被告还款无果。同时,被告经济状况较差,偿债能力有限,如果机械判决,其完全可能导致被告直接“摆烂”,不利于债务的最终清偿。李敏协同法官从法律角度、道德角度、亲情角度等方面给当事人的做思想工作,以法慑人,以理服人,耐心细致的做工作,最终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通过不断在学中练、练中学,李敏的调解工作越来越得心应手,她因此总结出了一套“调解四步法”:耐心倾听+细心取证+用心调解+真心关怀,她将这套调解方法运用到所参与的案子中,有效化解了多起重大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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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身份助推多元解纷

李敏在人民陪审员身份之外,还是泸县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一员。她于2021年11月依法规范成立了泸县首个个人调解工作室“李敏个人调解工作室”,自成立以来共成功调解矛盾纠纷900余件。在知晓泸县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E网通平台”进行司法确认时,李敏率先探索使用该平台,对不能到场调解的矛盾纠纷采取电话、微信、视频等多种方式进行调解,再与法院对接并进行线上司法确认。“司法确认”机制的引入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E网通平台”的应用,极大助力了李敏的基层调解工作,实现了调解结果与司法确认相锁定、调解外延延伸到执行层面,有效整合了基层法治资源,有力推动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2024年以来,李敏共线上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76件,有效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在李敏看来,不论是人民陪审员还是人民调解员,不论是坐在审判庭还是调解室,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运用自身丰富的业务知识,坚持秉公执法,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让司法为民真正地在人民群众心中开花结果。李敏只是人民陪审员队伍的一个缩影,还有更多的人民陪审员正行走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忠诚履行人民群众赋予他们的权利,以公平正义守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宁。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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