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厢子司法所排查到石厢子彝族乡水潦铺村张某华与居住在赤水镇的姐姐张某群因大哥张某平因病死亡的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的分配产生矛盾纠纷。为防止纠纷事态扩大,石厢子司法所同赤水司法所立即指派调解员,组成联合调解小组,开展调解工作。
通过了解,在此次纠纷中张某群主张因劝说并借款给大哥张某平购买养老保险,才有今天的补助费用,现在这一笔借款应当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里扣除。了解到张某群诉求后,调解小组向张某群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继承中的相关条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对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的法律解释,通过普法使大家了解到丧葬补助金并非死者生前的财产,不属于遗产继承的范围,而应归丧葬费的实际支出者所有。抚恤金则是用于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的,也不属于死者的遗产,而是属于死者直系亲属的共有财产,因张某平未结婚,世上的亲属仅剩四个兄弟姐妹,因此大家都有权利分配这抚恤金。为保证调解的有效性,调解小组通知了其他有权利分配抚恤金的人参与此次调解,听取他们的分配意见。
调解员通过对当事人进行法理情交融式的耐心劝解,其他兄弟姐妹也肯定了张某华与张某群为大家庭的付出均表示不参与这笔钱的分配,最终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张某华代替张某平偿还用于购买保险向张某群借的借款,张某群与其他兄弟姐妹自愿放弃抚恤金的分配。至此一起家庭矛盾纠纷就此化解。
此次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归根结底是调解员尽职履职,积极发挥了在日常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接下来石厢子司法所和赤水司法所将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应调尽调”的原则,切实服务人民群众,以更有力的举措护航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