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东坡区司法局真抓实干、主动作为,通过健全制度、强化审查、严格备案,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聚力为东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严把“制度关”,夯实管理基础。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定义特征、制定程序、文件备案、监督管理四方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作出了详尽规定,进一步健全职责明确、程序完备的工作机制,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提档升级。
严把“审查关”,强化源头防控。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从制定主体是否适格、制定依据是否得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是否超越法定职权等方面,展开全方位、深层次审查,坚决杜绝超越职权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切实做到主体适格、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切实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保驾护航。
严把“备案关”,加强监督管理。坚持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做到“有件必备”,明确十项审查事项严格审查标准做到“有备必审”,对标对表上位法律法规规定,不放过任何一个违法问题做到“有错必纠”。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健全责任机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合法率纳入依法治区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备案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