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法院“执行110”工作机制要求,屏山法院法警大队以“山鹰执行”品牌为依托,创新构建“山鹰执行”110执警联合执行模式,通过法院执行局与法院法警大队的深度协作,形成“线索快速响应、财产精准查控、人员高效拘传”的立体化执行网络。该机制通过24小时值班备勤、执行线索即时核查、跨区域联合行动等方式,充分发挥法警大队尖刀作用,切实提升执行威慑力和实效性。
2024年,被执行人周某因犯抢劫罪,被判缓刑并缴罚金一万元,由于罚金迟迟没有缴纳,案件移送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周某长期躲避执行,辱骂执行法官。3月17日,屏山法院法警大队和执行局联合前往周某所在地,并通知其前往当地司法所进行等候。在司法所调解室,执行法官和执行法警向被执行人冉某释法析理,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最终,迫于执行威慑,周某立即与家人联系,将罚金转入了法院专户。
下一步,屏山法院法警大队将扩大“执警”联动覆盖面,深化“执警一体化”改革,进一步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更强司法警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