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法院执行110接到举报
称被执行人陈某某曾入住泸州某星级宾馆
陈某某,作为纳溪区法院多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2021年至2023年期间,涉及执行案件20余件,涉案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然而,他却无视法律义务,除少部分小标的案件履行完毕外,仍有1500余万元未履行,法院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面对此番顶风作案的嚣张行径,纳溪区法院执行110迅速出警,前往该酒店调取入住流水记录。铁证如山,陈某某于2024年9月15日入住该星级酒店“钟点房”,消费100元。
随后,法院依法拘传陈某某。到案后,面对确凿证据,陈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纳溪区法院依据“违反限制高消费”相关规定,果断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决定。认识到错误严重性的陈某某当场认罪认罚,不仅出具了悔过书,还对所负债务作出书面还款承诺。
逃是不可能逃掉的
对此,罗法官有切身体会
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信用惩戒措施,旨在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也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一环。被限制高消费的自然人,入住星级宾馆、酒店等高消费行为均在禁止之列。一旦违反,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哪怕只是如陈某某这般看似金额不高的消费行为,也触碰了法律红线,绝不容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