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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院组织开展首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省级评估现场展示活动

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04 16:33:3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创建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部署要求,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首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省级评估现场展示活动。来自全省各市州推荐的21个人民法庭现场比拼,展现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层司法实践。

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以及省委政法委、公安厅、司法厅、农业农村厅的相关领导受邀出席活动,并与四川高院相关院领导共同组成评审团,对参评法庭的展示情况进行评议。

展示活动包含现场讲述和问题回答两个环节。在现场讲述环节,由21个参评人民法庭讲述人围绕法庭的特色亮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等,进行了全面生动的汇报。问答环节中,评审团按照“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相关内容,向讲述人现场提问。综合现场汇报情况、法庭工作实绩及展示内容,评审团对参评人民法庭进行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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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省级评估工作中的重要一环。现场活动得分与前期各法庭书面材料审核得分各占比50%,综合得分排名前十的参评法庭将作为候选对象,进入实地评估验收环节。

据了解,为了争创全国首批百家“枫桥式人民法庭”,自2024年起,四川法院分阶段、分步骤地全面启动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工作。今年5月至6月,各市州按照四川高院制发的相关文件,逐级开展评估验收推荐工作。6月中下旬,四川高院启动省级评估审核程序。下一步,四川高院将对10家候选法庭开展实地评估验收,实地考察各候选法庭关于法庭创建、诉讼服务、基础建设等具体情况,最终综合相关情况择优选出首届百家“枫桥式人民法庭”省级推荐对象,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报送。

评审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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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 省人大代表,民进成都市委副主委、成都市社科院院长、市社科联副主席

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参评法庭在提高审判质量、队伍素质和增强司法公信力等方面成效显著。法院组织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能示范引领更多的人民法庭继续积极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更好地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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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作其 省人大代表,简阳市平武镇尤安村党委书记、主任

讲述人精彩的汇报让我感受到了人民法庭坚持靠前服务、靠前治理,把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的生动实践,法官们以实际行动深入诠释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得到了群众认可。同时也让我看到了四川法院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坚定决心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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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 省政协委员,省政协农业农村委副主任、成都理工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

四川省司法系统在新时代背景下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创新举措,其意义重大且深远。各参评人民法庭牢牢抓住地方特色,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通过科技赋能极大提升了司法服务的可接近性、效率性,探索出了一条具有四川特色的基层法庭建设新路径,充分体现了我省基层司法治理智慧。

 

 


责任编辑:孟桂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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