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合江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剑、合江县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赵益平走进《泸法麒麟法治访谈》,在线向观众、网民朋友深度解读了“泸法麒麟·一江法庭”边际司法协作模式筑牢长江上游绿色司法屏障新举措。
什么是“泸法麒麟·一江法庭”边际司法协作模式?
“泸法麒麟·一江法庭”边际司法协作模式是“泸法麒麟”八大工作模式之一。合江县地处川渝黔三省结合部,具有长江赤水河交汇处的区域优势。
近年来,合江县法院围绕党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以“协同筑牢长江上游绿色司法屏障”为目标,坚持内外发力、多向互促、跨域联动,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作用,探索形成“审判专业化建设+多元化综合治理+跨区域联动协作”的“三位一体”环境资源审判模式,以实际行动来守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
边际司法协作对于护航长江上游绿色生态有什么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方面有助于打破地域壁垒,构建系统性保护理念。通过边际司法保护,打破行政区域的壁垒,有助于对流域内的生态环境进行系统性、整体性保护。另一方面保障法律统一适用,维护公平正义。确保毗邻地区法院类似案件类似判决,而不是定罪量刑出现畸轻畸重,这就需要加强沟通协调,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适用,维护司法权威。
边际司法协作通过哪些方式实现?
一是在建立合作机制中实现协同效应。与江津区法院共同签署《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体化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关于建立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框架协议》等3个协议。
二是在共建“保护基地”中提升修复效能。与江津区法院在两地水域相连的长江流域“中坝岛”,建立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设立川渝两地首个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巡回法庭,共建长江上游珍稀动植物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打造“泸法麒麟·川渝司法协作环境资源保护法治文化长廊”,共同筑牢“保护屏”。
三是在深化交流协作中托举绿色发展。开展跨区域增殖放流、普法宣传、新闻发布会等系列活动。从而深化交流合作,筑牢环境保护的司法城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