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篇系列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力度,群众爱护自然、保护动物的意识明显增强,越来越多的群众在发现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时,都会选择主动报警,形成了警民合力保护野生动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社会氛围。
4月7日,我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早晨起床后,在自己的修理厂发现一只野生动物爬在门前,不愿走,可能是受伤了,请民警前来救助。接到报警后,食药环(森)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并及时联系县林业局的野生动物保护人员。民警通过现场调查发现,该野生动物一直趴着不动,鼻孔有流血迹象,身体其他部门无明显外伤,疑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毛冠鹿。随后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人员到达现场,经过仔细查看,确认该动物就是毛冠鹿,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行动不便,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于是在群众的帮助下,将该野生动物装入木箱内,由县林业局送往夹江县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救助。
(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