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等相关规定,炉霍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炉霍县看守所检察室(以下简称“派驻检察室”)于2025年6月12日对县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出所就医活动进行了现场检察。
派驻检察室检察官全程参与,对照法定程序和工作预案,实地核查了看守所启动外医诊断治疗的法律文书和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是否符合《看守所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详细了解了看守所配置的押解警力、警戒器械、车辆安全以及押解方案预案制定情况,并监督看守所与县医院衔接落实专用通道设置、临时羁押场所安排、医护人员对接、检查治疗过程看护等各环节,确保民警全程贴身戒护,防止在押犯罪嫌疑人脱逃、自伤自残或与外界不当接触。
同时,密切关注在押犯罪嫌疑人在就医过程中的身体状况、治疗需求是否得到及时回应和满足,民警是否文明执法,有无不当体罚、虐待或变相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经现场检察,炉霍县看守所对此次在押犯罪嫌疑人出所就医活动,审批手续完备,押解警力配置合理,安全防范措施有效落实,监管民警履职到位,与医院对接顺畅,在押犯罪嫌疑人得到及时有效诊治,基本医疗权益得到保障。整个过程未发现违规操作和安全隐患。
现场监督县看守所组织的出所就医活动,是派驻检察室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具体体现,有效维护了监管秩序和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派驻检察室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察、突发事件临场监督等多种方式,持续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特别是对重点环节、重点对象的监督,督促看守所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监管场所持续安全稳定,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