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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市场监管局召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宣贯会

来源: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蒋君 发布时间:2023-08-16 17:40:35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实施,为进一步提高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主体意识,保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营造良好的氛围,近日,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县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开展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宣贯会。

会议集中学习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就食用农产品开办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等重点条款进行了解读。

会议要求,一是压实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市场开办者应精准建立食用农产品入场销售者档案,严格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食品安全自查工作。二是强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秩序管理,规范食用农产品销售过程质量控制,细化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应当公示的内容、制度,以及来源不明、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置。三是强化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自控自检措施,包括常态化、规范化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以及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等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各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会后要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深学透,督促入场销售者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经营,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各方责任落到实处,全力保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蒋君)


责任编辑:陈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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