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8月27日,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审判庭搬至荍坝镇惠定村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并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依法没收涉案物品。
2022年以来,被告人赵某某长期在自家房屋背后茶场的山林内,以安装乡政府发放给村民用于家中捕捉老鼠的铁笼子和自己网购的弹簧套非法狩猎,所捕获的陆生野生动物除供自家食用外,剩余部分存放在家中冰箱冷藏。2024年3月6日,民警到被告人赵某某家中处理纠纷时,赵某某主动向处理纠纷的公安民警投案,并上交了自家冰箱冷藏的野生动物死体。经价格认证中心认证评估:赵某某上交的动物死体中涉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林狸1只、豹猫2只、毛冠鹿1只,共计价值3.6万元;涉及“三有”野生动物花面狸5只、狗獾11只、赤腹松鼠15只、赤链蛇7条,共计价值1.9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某在禁猎区和禁猎期内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狩猎,捕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4只,共计价值3.6万元,其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告人赵某某在禁猎区和禁猎期内使用工具捕获“三有”野生动物31只,蛇7条,共计价值1.9万余元,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被告人赵某某主动投案,投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被告人赵某某表示认罪认罚,真诚悔过,请求从轻处罚。综合案件事实,结合社区矫正机构的调查评估意见,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赵某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本案审理中特邀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出庭,庭审后,由其向旁听村民传达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精神。
人与自然是命运的共同体,保持生物多样性是维持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特别是保护濒危物种,对于人类未来和科学事业的研究都具有重大意义。马边水碧山青,自然资源丰富,我们更应当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希望经过今天的巡回审判,能让我们在今后的生活中引以为戒,自觉抵制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庭审结束后,法官在法庭教育环节向现场群众讲解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呼吁大家共同保护野生动物,守护美丽家园。
此次巡回审判,以鲜活的案例向群众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号召群众爱护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引导群众树立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和行动者。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体现了用“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精神,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为马边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