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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

——炉霍县人民检察院举办第三期“红炉检智·检察讲堂”
来源:炉霍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更清 发布时间:2024-05-17 17: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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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是诉讼过程中最核心的要素,刑事诉讼证据是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依据,是证明犯罪事实的唯一手段,是司法公正的基础,以事实为依据是我国法律运用的基本原则,它也是促使犯罪人认罪的武器,进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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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炉霍县人民检察院举办第三期“红炉检智·检察讲堂”,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呷绒地吉主持讲堂,第一检察部主任冷浩蕾主讲,全院干警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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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浩蕾以《用证据说话》为题,围绕如何证明定罪事实、如何证明量刑事实、如何优先审查客观性证据、如何优先审查客观性证据等4个方面与全院干警作了经验分享,将可能会遇到的主要问题进行汇总讲解,并举例说明自己在办案中遇到的侦查取证问题以及对案件定罪量刑所导致的后果,强调案件中的每一个证据都至关重要。

此次业务分享紧贴办案实际,突出办案中要坚持实体正义更要坚持程序正义的原则,进一步提高了办案的证据审查意识,以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更有效率的检察履职。

2名青年干警代表围绕学习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畅谈学习感悟。

通过专业的讲解和丰富的案例分析,我系统地学习了证据收集的方法和技巧,明白了如何在复杂的案件中去伪存真、抽丝剥茧,准确锁定关键证据。同时,对于证据审查的严谨性和全面性也有了新的体悟,深知任何一个疏漏都可能对案件的走向产生重大影响。

此次讲座不仅是知识的扩充,更是一次思维的升华。它让我更加坚定地秉持客观、公正、严谨的态度去对待每一个案件,努力让每一份证据都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检验。我也将把所学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为检察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守护好社会公平正义的防线。(更清)

 


责任编辑:王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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