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威远县检察院举办“强国复兴有我·文明我先行”争创文明城市主题宣讲活动

来源:威远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10 10:55:10

今年是威远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形成全民参与共建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11月9日上午,威远县人民检察院携手联系锦城社区在锦城豪庭小区举行“强国复兴有我·文明我先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居民了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640.jpg

该院干警从文明从我做起、礼貌待人、不乱贴乱画、养好大型犬等四个方面讲解和普及文明城市创建应知应会知识,用典型案例进行生动讲解,并耐心解答居民的疑问,耐心倾听居民对创文工作的意见 和建议。

通过宣传活动,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文明意识,使大家更加深刻认识到创文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建设一个“和谐、宜居、宜业、宜游”的文明威远营造了良好氛围。该院下一步将持续为威远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