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庄严而简朴的巡回法庭在四川省泸定县金鸡坝村村民活动室开庭。在熠熠生辉的国徽下,泸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一起危险驾驶案。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当地村干部、村民代表等2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
现场直击:一堂零距离的法治警示课
本次巡回审判旨在通过“审理一案”,实现“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与证据进行了清晰有力的举证和质证,就犯罪事实、量刑情节、法律适用及量刑建议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黄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深刻忏悔自身错误,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当庭作出判决。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为旁听群众呈现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实践课。
以案释法:检察官剖析醉驾沉重代价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随即开展了现场普法。结合本案,检察官详细阐述了醉酒驾驶的危险性、违法性及其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包括对个人(承担刑事责任、吊销驾照、影响就业等)、家庭(经济负担、情感伤害等)造成的巨大影响。同时,检察官就醉驾的认定标准、法律依据等关键知识向在场群众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用身边案例警醒大家务必吸取教训。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检察官强调,任何侥幸心理都可能付出无法承受的代价,呼吁广大群众要时刻绷紧安全驾驶这根弦,坚决杜绝酒后驾车行为,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此次“法庭进乡村”活动,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群众“家门口”,让严肃的司法审判与生动的法治教育相结合,有效提升了乡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交通安全观念,是泸定县人民检察院践行司法为民、深化基层普法的有力举措。
下一步,泸定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让法治观念在乡村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