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两只、三只……”33只绵羊被赶上了车。原来,这“喜羊羊”的场面,竟是渠县法院一起案件的执行现场。
2023年3月,经法院调解,唐某与朱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朱某应给付唐某收割机尾款33000元,调解生效后,朱某仍拒不履行,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3年5月,本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给付义务,案件承办人多次传唤,被执行人至今拒不到庭接受执行询问,一直躲避执行。
10月15日,在七天连续工作日后的第一个周末,执行法官突然接到申请执行人唐某的电话,唐某称发现被执行人准确行踪,并且还得知他名下有一个养殖场。
执行法官立刻组建突击小组,驱车3个半小时赶往内江市资中县。17:30,干警们到达该养殖场时,已不见朱某身影,在臭气熏天的养殖场外蹲守到23:00,仍无所获。
第二日清晨,执行小组终于在养殖场找到了朱某的父亲,在得知朱某的确切位置后,执行小组立即驱车赶往成都市双流区,火速找到了朱某,拟将其拘传回渠县法院。在路上,朱某迫于拘留压力,提出愿意将养殖场中的33头羊抵偿案款,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唐某表示同意。
在近三小时的挑选、清点、装车行动中,执行干警变身“羊倌”,热火朝天地忙活着。
唐某紧握着执行法官满是羊毛和泥土的手说道:“谢谢你们不辞艰辛,为我追回了欠款!”
据介绍,渠县法院将继续在工作中采取“因人而异”“因案而异”的执行方法,尽职尽责、公平公正执法,有效地解决执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以实际行动和显著成效践行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