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七届芦山“八月彩楼会”民俗活动在雅安市芦山县汉姜古城举行。活动现场人头攒动、气氛热烈,汇聚了八方来客,仿佛穿越回千年前古姜城。皓月下,演员于台上翩翩起舞、抚琴吟唱,游客在台下静静欣赏、陶醉其中,两者融洽无间,为姜城的夜晚增添了一幅和谐美丽的画卷……
这其乐融融的氛围背后离不开法治护航。近年来,芦山县法院积极融入辖区打造的“一核一心两极三线”全域旅游新格局,以“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推进文旅融合,强化多方协同,深化源头治理,促进涉文旅纠纷多元化解,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芦山文旅行业高质量发展。
护航文旅项目建设
“全链条”推进文旅发展新格局
享有“金丝楠根雕艺术之都”“汉代文物之乡”等美誉的芦山县位于四川盆地西缘。域内不仅有飞仙关等多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还有樊敏阙及石刻等数个国家重点保护文物。自然景观和文明古物在这里辉映,历史文化和现代新潮在这里交织……
文化旅游作为芦山县的重点产业,越来越多的文旅项目落户芦山。飞仙关“川西药谷·禾茂田园”是当地着重打造的集农耕文化、康养休闲、研学体验、科普教育等项目为一体的农旅融合综合体。项目初期,芦山法院便充分发挥“源头预防”司法理念,多次前往项目施工地与当地居民、施工企业释法明理,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截至项目交付当日,芦山法院主动出击化解矛盾纠纷共10件。
可预防工作准备的再充分,也防止不了“意外”。今年5月,芦山法院宣判了一起“越野车致使驾驶员受伤”案。
某越野俱乐部与禾茂田园签订协议,约定该俱乐部可在景区限定区域内开展越野活动。1月,当事人王某在俱乐部经营场所驾驶越野摩托车过程中,因摩托车突然失控侧翻,导致王某被摔伤。出院后,王某多次与俱乐部沟通赔偿,但俱乐部以王某签署了“安全事故免责责任书”和王某操作不当为由,拒绝了赔偿。协商无果,王某将其诉至法院。
该案涉及了本地景点和外地游客两大主体,处理不好极易造成舆论风险。案件进入法院后,承办法官带着积极的态度、热情的服务,从保障经营者、消费者两者的合法权益出发,经公平审理后认为:越野项目具有一定危险性,俱乐部作为营利性场地的经营者,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但俱乐部为增加项目的挑战性和趣味性,在场地内设置了刺激性障碍,导致王某经过这些障碍时车辆失控,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最终判决被告越野俱乐部支付原告王某医疗费9000余元。判决生效后,该越野俱乐部很快将案款转给了王某,并承诺在今后的运营中,一定将安全经营作为重中之重,杜绝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近年来,芦山法院立足辖区文旅定位特点,开通“立审执”优服通道,对6个县域文旅重点项目涉及的11件关联纠纷案件做到快立案、快审、快执。抽调立案、民事、执行共3名法官建立文旅融合“青衣”青年审判团队,致力于涉文旅纠纷案件的前端化解、中端审判、后端执行、末端研判,实现案件纠纷的“全链条”解决。
面对辖区内文旅项目、文旅经济的快速发展,芦山法院与文体旅局、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建立沟通联络、联席会议、上门包联等联动机制,在推进案件处置、市场解纷、游客维权上共查共研共商,不断提升文旅法治化水平。截至目前,芦山法院共召开联席会议5次,联调涉旅纠纷18件,合力保障“禾茂田园”“鱼跃龙门”等文旅项目顺利落地运营。
加快涉文旅案件处置
“全方位”打造文旅营商沃土
“目前,我们的经营已步入正轨,之前酒店的返聘员工也很适应现在的工作、生活,一切都井井有序,感谢你们的关心!”芦山县某高端酒店负责人,在芦山法院法官进行回访时说。这件事还要从2022年一起涉酒店的系列案说起。
在芦山县城黄金旅游地段的某酒店,曾以较好的装修风格和客房服务一度成为来芦旅游住宿的不二之选。然而,随着该酒店内部管理不善、市场竞争等内外部因素的影响,2022年,该酒店资金链断裂,面临破产清算。
芦山法院介入后,发现该酒店卷入了另一起“抵押债权”案。经承办法官“抽丝剥茧”,理清了案情。原来,该酒店所在的房产为另一企业所有,该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将房产出租给酒店的同时,向银行申请了房产抵押贷款。还款期限已过,企业未归还银行贷款,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拍卖酒店资产。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主房产企业将房屋抵押给银行时,仅为建筑主体,未包含装修,但酒店租赁过后,花费数百万将其装修好用于营业,这笔装修款又该谁来承担?事情陷入了僵局。芦山法院在整合各方诉求、意见后,另辟蹊径,将目光放在了“招商引资”,如果有新企业接手该房屋,问题便能迎刃而解。说干就干,在芦山法院府院联动机制下,成功招商到新酒店企业,最终,新酒店继续聘用了20余名原酒店员工,接手了涉及30余项产权,整体标的额达6千余万元的酒店资产。仅用3个月,成功化解了系列案件。
该案只是芦山法院“全方位”深耕辖区文旅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次掠影。近年来,该院针对涉文旅案件,强化“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加大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力度,实行“指引咨询+诉前调解+快速立案”一站式服务,制定案件立案指引清单,实现涉文旅立案“一次办好”。
同时,芦山法院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制定进一步完善涉文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意见,构建“前中后”全流程旅游预防化解机制,广泛借力集聚解纷力量,建立集乡镇司法所、镇街调委会等力量“多位一体”的调解模式,健全委派调解或委托调解机制,大力开展诉前调解。据统计,三年来芦山法院邀请乡贤、村组干部、特邀调解员等34人次参与纠纷化解,调处涉文旅矛盾53件,化解涉文旅纠纷26件,调撤率达76.92%,实现“矛盾不出景区”。
此外,芦山法院还以1629万元的价格成功拍卖国家4A级景区龙门溶洞的开发经营权,让“宝藏”景区重焕生机,最大限度保护了辖区自然景观得到合理开发、经营,助力高效打造观光住宿、游园体验等文旅融合新业态、新场景,将更多“头回客”变成“回头客”。
擦亮“诉服站”名片
“全覆盖”法治宣传护航全域旅游
文旅产业离不开优渥的生态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离不开法治护航。
森林覆盖率高达78%的芦山县,拥有着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和独特的自然景观,这里,不仅是中国天然氧吧,也是名副其实的动植物基因库。多年来,芦山法院为守护辖区自然环境不被破坏,依托覆盖芦山全域的8个诉讼服务站以“宣”代“罚”,从源头预防环资类犯罪,护航辖区文旅健康发展。
今年1月,芦山法院以一起“电鱼”案为例,在宝盛乡诉讼服务站开展巡回审判活动。2023年10月,高某携带电瓶、抄网、转换器等工具前往宝盛乡中坝村玉溪河里电鱼,电鱼过程中,被当地居民发现告知民警,赶到现场后,民警当场起获6种捕鱼工具和14尾鱼获,高某也自愿认罪认罚。最终高某因坦白、自愿认罪情节,获刑7个月,缓刑1年。
“玉溪河是我们的母亲河,其内生活着众多珍惜鱼种。自2021年开始,玉溪河就成为了禁捕水域。案件当事人高某,不仅在禁捕水域捕捞鱼获,还采用电鱼这种会对水生生物造成毁灭性打击的方式进行捕捞,不但触犯了法律,还损害了生态环境、破坏了鱼种繁衍地……”法官向村民指出了高某的犯罪行为,并强调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今天参加芦山法院的巡回审判,我感触颇多,保护生态环境不被破坏、保护自然资源不流失是我们应该主动去做的事情,不能仅仅依靠执法部门。”宝盛乡中坝村村民李大爷感慨道。
当一个地区拥有清新的空气、清澈的河流、繁茂的森林、丰富的动物资源和美丽的自然风光时,它能够吸引大量的游客前来观光、休闲和度假。芦山法院深知生态环境保护与文旅产业健康发展是相互促进的关系。
10月17日,芦山县法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在皂角湾电站、华川电站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活动现场,法院干警将经过检疫并精心挑选适应本地水域环境的万余尾“雅鱼”(学名裂腹鱼)鱼苗投放进青衣江流域中……“增殖放流活动有利于促进水域生态平衡,实现‘以鱼养水’‘以鱼净水’的目标。”芦山法院法官向旭然介绍。
近年来,该院依托8大诉讼服务站,组建“1+8+11”(即1企1团队、8大服务站、11名法治村官)全覆盖、全领域的法治宣传团队,深入文旅企业、旅游集散地、乡镇村组,利用“菜花节”“越野车赛”“彩楼节”等文旅时间节点,通过巡回审判、举办讲座、发放宣传手册、设立景点宣传车等多种方式,让“融入式”普法服务更加贴近市民、贴近游客、贴近景区。
通过以“司法服务、便民诉讼”为点、“部门间多元联动”为线、“司法服务文化旅游”为面,“点线面”全方位开展旅游环保巡回审判工作,并充分运用“一镇一法官”“一村一法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走进民宿、咖啡厅、商铺等,围绕食品安全、价格标准、权益保障、责任承担等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提醒教育引导商户诚信守法经营,并针对商户们的疑惑不解,就地组织送法问诊,切实保障广大游客舒心畅游。今年以来,芦山法院共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旅宣传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举办普法讲座5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