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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水乐山 | 栀子花香了,犍为县法院21天化纠纷

来源: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19 09: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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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犍为县人民法院收到一封感谢信,写满了感激之情。

这封信来自犍为本地某茶厂。去年5月,省内某茶企(以下称“被告”)委托该茶厂(以下称“原告”)加工生产大批栀子花茶订单,双方达成合作。去年10月,原告加工完成全部订单,并垫付花款、加工费、搬运费等生产费用共计200余万元,截至今年4月,被告仍拖欠原告加工相关费用95万余元。

今年茶叶加工旺季又来临了

由于迟迟回收不到欠款,

工人工资拖欠、银行贷款逾期、

新季生产资金缩紧等问题

成为了让原告头痛不已的“紧箍咒”。

4月28日,原告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向犍为县人民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请。经审查,该案于两日后正式立案,由犍为县人民法院清溪法庭承办。

案件受理后,经原告申请,犍为县人民法院迅速启动网络查控程序,对被告名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通过研判卷宗、检索关联案件,承办法官黄春梅发现,被告同样面临着经营困境,若径行判决,很可能陷入“执行不能”的僵局,不利于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因此决定在诉讼阶段先行开展调解工作,推动矛盾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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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在清溪法庭“两朵花”调解室内,原、被告双方在黄春梅法官的主持下进行了面对面沟通,双方就合同款项达成一致,同时妥善解决了诉讼费用分担问题,95万余元欠款当庭履行完毕,原告企业主动申请撤诉并解除对被告企业的全部保全措施。从立案到结案,犍为县人民法院迅速反应、及时跟进、积极调解,仅用21天高效化解了这场诉讼,推动原、被告双方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及时解决了企业的资金周转困境,以柔性方式实现了“调解一案、双赢共赢”的司法效果。

近年来,犍为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积极回应犍为“两朵花”特色产业发展的法律需求,通过组建“茉莉花法律服务问诊团”、成立“两朵花”调解室等创新举措,为花农、花企、花商提供精准司法服务,以法治力量护航芬芳产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孟桂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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